关于举办工程项目二次营改增落地
解决方案培训班的通知
中施企协培字【2017】16号
各关联协会及相关单位:
建筑业在2016年5月1日实施营改增后,税收征纳实务中诞生了许多新问题。财税部门后续又发布了9个关于建筑业营改增的补充性政策,填补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大量征纳实践空白,业界称之为建筑业“二次营改增”。
为帮助建筑企业正确理解营改增相关最新政策,掌握实施要点,解决营改增实施后出现的疑难问题,特别是工程项目实施营改增应对措施,我会定于2017年8月12日—14日在山东威海市举办“工程项目二次营改增落地解决方案培训班”,届时,将邀请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赵小刚等具有实战经验的资深专家进行授课和分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建筑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财税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企业财税、经营、预算、审计、采购、法务、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等相关部门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建筑业“营改增”实施一年来若干疑难问题处理
1、增值税体系下施工组织机构设置
2、营改增后工程计价规则的变化及影响
3、“甲供工程”的增值税博弈与谈判要点
4、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
5、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进行增值税项目管理?
6、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管理
7、建筑业混合销售与兼营的情况
8、建筑业设备出租业务增值税处理
9、建筑施工劳务的模式调整与增值税应对
10、采购苗木等农产品等进项税额难题
11、增值税体系下的工程分包管理
12、建筑施工融资环节涉税事项及操作实务
13、建筑业货物销售增值税涉税处理
14、境外施工项目的税务处理
15、PPP项目各阶段增值税涉税处理
(二)最新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处理
1、建筑业增值税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2、建筑施工企业具体业务的账务处理
(1)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服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2)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4)建筑业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
(5)PPP项目的财务会计处理
3、建筑业财务报表相关增值税项目列示
(三)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
1、对外开具发票
2、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四)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管控
1、销项端合同(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等4类合同)的修订要点
2、进项端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等11类合同)的修订要点
3、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管控的具体事项
(五)建筑市场主体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项目与科技指标开发实务研讨
1、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相关文件、国内研发费加计扣除误区与政策区域性差异分析研讨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项目领域、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差异性研讨
3、建筑市场主体研发费加计扣除研发项目类型与内容,建筑市场主体相关科技研发项目类型、立项、支撑技术指标及政策研讨
4、建筑市场主体《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政策剖析
5、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的撰写与审批,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撰写实务
6、建筑市场主体涉及科技指标(工法、专利、标准等)类型及审批政策研讨,建筑市场主体无形资产(科技创新指标)开发的创新性思维及研发项目案例的研讨交流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8月11日报到,12日至14日(上午)培训;
(二)地点:山东威海市(具体地点7月下旬另发补充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人员在7月底前将“报名表”发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
(二)培训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现场交纳培训费时,只收现金,不能刷卡。建议提前转账至我会账户:
户 名: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
账 号:0148 0142 1000 0050
行 号:3051 0000 1483
汇款用途请注明“营改增培训费”,以个人名义汇款的还需注明单位名称;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将企业财务信息和报名表一起发至协会培训部邮箱。
五、联系方式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孙丽华:010-63253461
传 真:010-63253472、63253411
邮 箱:peixunbu3472@163.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培训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