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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1亿元 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今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批准2017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今年山西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1亿元,其中,省本级留用102.12亿元,转贷各市238.88亿元,均用于民生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国务院批准山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为3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8亿元,专项债务213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券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举借,用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根据全省实际,新增债务分配方案为:省本级留用102.12亿元,转贷各市238.88亿元。省本级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高校建设、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转型综改示范区土地收储、铁路建设、“气化山西”管网建设等项目,各市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扶贫、棚户区改造、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收费公路建设、土地收储等公益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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