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山东: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自去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将高速公路用地保障列为厅工作重点,强化措施,主动服务,全力支持重点高速公路加快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针对当前部分市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资源不足、征地拆迁困难、青苗补偿缺乏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山东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对耕地占补平衡、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扎实做好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保障各项工作。2017年,在省政府召开的高速公路建设调度会上,提出加快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政策建议,从规划、计划和用地审批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并形成会议纪要供参会各方遵循。

其次,加强同发改、交通、山东高速集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等单位的沟通衔接,推行一线工作法,就建设项目涉及用地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力争把问题解决在现场,确保工作进度。今年3月,由分管副厅长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先后到齐鲁交通集团和高速集团进行现场办公,沟通协调项目用地中的相关问题,提前做好项目用地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压矿、预审及征地拆迁相关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审批手续压茬进行,快速推进。

再其次,经与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共同商议,将服务区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对不同类别的服务区采取不同的解决用地措施。其中,新建高速公路中涉及的服务区用地,超出定额标准的部分,采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措施,随主线工程用地一并审查报批;对已建成的高速公路中涉及的服务区扩建用地,按照批次用地报批方式,由省安排计划指标,报省政府审批。

此外,加快公路重点项目审查报批。一是建立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推进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对部分跨市地、征地报批工作进展不同的高速公路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分段报批。二是建立绿色通道,随到随审,快审快报。加强同国土资源部沟通协调,及时补正解决问题,确保尽快批复。三是积极争取国土资源部批准先行用地。对通过用地预审、国家立项以及纳入国高网规划的重点高速公路项目,在正式用地报批前争取批准先行用地,保障项目按期开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