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桂林:普通公路收费站全部撤销

7月31日24时,桂林市全州咸水收费站最后一班收费人员将收费栏杆取下,标志着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公路最后一个收费站期满撤销。这是继2016年1月1日桂林撤销7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后最后一个普通公路收费站。至此,桂林市范围内普通公路收费站已全部撤销。

据了解,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公路原有6个收费站,属沿线灵川、兴安和全州县人民政府管理,2003年7月1日规定移交给自治区交通厅管理。接管后,按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财政厅撤销了原全州城北和全州四季田2个收费站,保留灵川、兴安城东、兴安大溶江和全州城西4个收费站。同年,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公路进行全线大修改造,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质量。

2009年10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关于同意调整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公路部分收费站点的批复》(桂政函〔2009〕235号)中明确将全州城西与兴安城东2个收费站合并到全州咸水收费,并更名全州咸水收费站。2012年2月1日,广西在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中自查撤销了12个收费站,其中包括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的灵川收费站。同年11月19日,兴安大溶江收费站到期终止收费。至此,桂林至全州黄沙河一级公路上只保留全州咸水收费站最后一个收费站。全州咸水收费站于2017年7月31日24时收费期满撤销。

据悉,收费站撤销后,将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给过往车主带来很大的便利。桂林公路管理局分管收费工作负责人表示,在停止收费后15日内,拆除收费设施,恢复道路畅通,并加大治超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公路桥梁排查和安全隐患治理,确保道路桥梁安全。

新闻延伸近年来,广西逐步撤销了多个一、二级路收费站。截至2016年1月1日零时,广西共有49个二级公路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收费站停止收费。

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计,全州咸水收费站撤销后,目前广西保留收费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共有9个,其中:一级公路收费站6个(其中政府还贷性2个,经营性4个),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3个。

其中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3个全部位于南宁至梧州二级公路上,将于今年12月31日24时到期停止收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