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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开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推动规范化透明化。

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交易过程、中标和合同履约情况的信息公开。

会议确定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

一是以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为重点,由各地各部门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二是公共资源配置涉及的行政审批结果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配置或交易过程、中标、合同履约等信息由管理或实施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别公开。

三是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共享,做到“一网”覆盖。

未来一段时间,国家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交易过程、中标和合同履约情况的信息公开,且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的数据与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新闻媒体等实时共享,“一网”覆盖。这将大大增加信息的公开性,有利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招投标的过程及实施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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