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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获批 总投资711.37亿元

据发展改革委12月28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批复指出,同意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2号线东延、3号线南延、4号线南延、5号线一期、6号线、7号线一期、空港线一期工程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根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新建项目总投资711.37亿元。

批复要求,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

批复强调,切实保障长春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高标准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随意压缩项目实施工期,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人员、设施配置;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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