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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获批

据“上海发布”14日消息,上海市政府最新批复同意《上海市宝山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要求按照将宝山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目标,确保提升罗泾港区功能,完善吴淞客运中心和周边邮轮服务示范区建设,优化黄浦江和长江宝山段生产性岸线和生活性岸线分布。

批复要求,宝山区总体规划要以功能提升、结构优化调整为核心,立足全域规划,加强城乡统筹,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符合宝山区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宝山区建设。

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宝山区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宝山区规划常住人口不超过2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07.5万人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44.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1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2.55万亩。到2035年,生态空间面积86.8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要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的空间体系,体现新时期宝山区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一带两轴三分区”的空间格局。构建“主城区部分(中心城、主城片区)-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以罗店城镇圈为抓手,统筹乡镇资源要素,挖掘空间发展潜力,按照撤并、保护、保留三类方式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按照“多中心、网络化”的规划布局要求,形成“1+9+X”的公共中心体系。

要按照将宝山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目标,确保提升罗泾港区功能,完善吴淞客运中心和周边邮轮服务示范区建设,优化黄浦江和长江宝山段生产性岸线和生活性岸线分布。

要依据罗店-罗泾-月浦城镇圈的规划要求,进一步形成产城融合发展,协调突出各镇功能特色化、设施共享发展,为后续指导新市镇总规、控详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到2035年,规划保护村3个,保留行政村31个,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为2.5万人。

要从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产业、公园绿地、绿道等方面,明确近期发展目标,制定近期行动计划。通过构建“监测-评估-维护”机制,科学实现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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