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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减至100工作日内

近日,《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5月28日上午,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实施方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悉,《实施方案》提出了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共三大部分11个方面具体内容。其中,在主要任务上,《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制定了18条措施。

在统一审批流程方面,提出了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实行联合验收、扩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范围、完善区域评估制度、拓展告知承诺制、实行统一收费管理等10条措施;

在统一信息数据平台方面,提出建设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方面,提出“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4条措施;

在统一监管方式方面,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及公用服务等措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对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和决心。”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新才表示,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上,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及省政务服务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排部署。“整合分散设立的审批窗口;完善服务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同时,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今年6月底前,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建立“多规合一”统筹项目实施机制,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10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和管理流程。到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完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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