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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记者7月23日获悉,为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对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作用,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出台6条举措,进一步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方案论证,对已列入国家或省级规划,且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进行建设方案研究时,根据项目单位申请,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前介入相关前期论证。项目单位根据基本稳定的建设方案,抓紧编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研报告(申请报告)等材料并提出申请,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抓紧进行初审。对符合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条件的项目,在拟占用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完成调整手续前,由省自然资源厅先行出具初步同意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的意见,再由省发改委出具初步同意可研报告(申请报告)的意见。项目单位可依据省发改委出具的意见进行勘察设计招标,开展勘察设计及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专题报告编制。

项目拟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地理坐标和范围确定后,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启动调整报批工作,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争取支持尽快完成调整手续。对属于省级审批权限的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抓紧批复;对属于国家审批权限的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尽快上报国家有关部委争取尽快批复。各项批复手续完成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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