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6时,中铁二十一局四公司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次性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预验收。
由酒泉市安全质量管理监督站、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甘肃鑫海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勘察设计院及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验收组,先后对工程资料、实体观感、施工质量进行了详细检查,认为该项目工程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对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都给予了充分肯定,最终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酒泉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酒泉市南郊工业园区戈壁荒漠地带,共计21个单体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6110.6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合同工期265天。项目工程单体多、各建构筑物间间距小、个别建构筑物涉及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工程施工,项目部在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前提下,精心组织、重点策划,历时6个月完成全部土建施工任务。
此次的竣工预验收为后续的设备安装调试奠定了一定基础,项目将继续努力,力争圆满完成剩余生产任务,使酒泉污水处理厂能早日交付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