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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墩旱项目部为官当学林则徐

乾隆年间以禁烟抗英而闻名于世的林则徐,在廉洁自守方面也颇为世人所称道。就连当时极力诋毁他的夷人和国人的败类,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有被贿赂玷污过”。

林则徐生于晚清乾隆衰世,当时官场奢糜之风盛行,“吏治腐败,贪污公行”。林家“破屋三椽”,外债颇多。林父教私塾先生,当地土豪曾“重金贿赂,以求保送儿童”,被其“坚拒之”。林母则携子女长年累月做纸花,“以佐家计”,还不时“周恤”他人。社会龌龊之气和父母优良品格从反正两个方面给少年林则徐以深刻影响,为他日后的清官廉吏作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嘉庆十六年(1811年),27岁的林则徐金榜题名,跻身官宦行列始,他无论做京官还是地方官,乃至钦差大臣,不但自己“从不敢于额外妄取一分钱”,而且总是尽己所能,力除弊端,愤努抨击了贪官污吏。他为国为民日夜奔劳,体察民情,深知“得钱不易”,宁“可省则省”,也决不负“君恩”、“祖训”,以权谋私。江苏巡抚任上,林则徐倾其全力,在漕务、赈务、水利、盐政、货币诸方面兴利除弊,成就卓著,自己除“身必躬亲”外,没有妄取分文,博得上下一片赞杨。

林则徐“筮仕四十年,历官十四省”,始终守身如玉,一尘未染。至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他终因积劳成疾,自觉不久于世,在西安写遗书时,所能匀分给三个儿子的全部家产只有“田地十契,房屋二十三所”(其中尚有二所留予自己,“毋庸分析”)。这仅有的家产也均系俸禄所购置,从未“妄取人间和下僚分毫。”

林则徐没有给后代留下较多遗产,但却给了他们终生受用的精神财富。他在钦差大臣任上给夫人郑氏写信说:“污手之钱,决不忘一分也。”嘱夫人以此训示家中子女。长子林汝舟在京做“司务”,林则徐再三叮嘱他“勿贪利禄,勿恋权位”,并告诫他“官可以不做,人不可不做”。如此教子自律,实在令人叹服。正如后人所说,林则徐的“廉洁自守”,“吾辈当以法”。

为官当学林则徐,为官应立公仆志,从政最贵爱民心。勤以为民,廉以养德,淡以明志,静以修身。让我们正视历史,展望未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抒写更加辉煌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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