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住建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广西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促进广西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所谓装配式建筑即像搭积木一样,将房子的部分或所有构件在工厂预制完成,然后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建筑,具有“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等主要特征。因此,使用装配式建筑不仅没有一般工地常有的噪音和粉尘,施工占地面积也大大减小,既减少对大气环境和道路交通的影响,又减轻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干扰。
根据《指导意见》,广西推广装配式建筑将分两个阶段进行。2016年-2018年为试点示范期,示范期力争到2018年底,全区要培育2—3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初步建成2-3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2019-2025年为推广发展期,发展期期间将创建1-2个国家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要培育3-5和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建成3-5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到2020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新建全装修成品房面积比率达20%以上。到2025年底,广西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30%。
《指导意见》要求,下一步广西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要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为重点,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广西实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生产、装配式施工等环节的技术标准、规范等体系;要引进区外建筑产业现代化优势企业,吸收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一批具备技术研发、设计、生产、施工高水平的企业;要将新型建筑材料纳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重点发展方向,加强科技创新推广;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大力推广以建筑信息模(BIM)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管理,加快编制符合广西实际情况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工程建设标准和应用指南。此外,广西各地要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和审查制度,同时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率先在政府投资新建的大跨度、大空间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
据悉,从今年起,广西还将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保障”原则,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项目优先安排保障用地。同时,还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质押物的种类和范围。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施工的国有投资项目和企业,自治区将给予财政支持和相应的税费优惠。对装配式施工且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购买装配式住宅的购房者,自治区将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