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介绍《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时表示,指导意见提出八项任务:有标准体系的,有设计的,有施工的,有部品部件生产的,有装修的,有工程总承包的,有推广绿色建材的,有确保工程质量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宜明介绍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陈宜明介绍,《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主要规定了八项任务:
一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加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二是创新装配式建筑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
三是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
这里面要特别强调部品部件生产要解决的两个问题。部品部件的生产企业,我们要引导它合理布局,因为这里有个生产规模问题,还有供应半径的问题,半径合理了,对于降低成本,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都有好处。
四是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企业研发应用与装配式施工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机具,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式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整体安全性能。
五是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
六是推广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及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
七是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大型设计、施工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
八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