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部9日发布消息称,“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将严格建设用地总量管控,落实城市开发边界。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末,实现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国家发改委下发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主要负责人在解读这一指导意见时指出,官方将从总量管控、盘活存量、市场化配置、土地使用标准、用地监管、技术创新和基础支撑等七个方面,抓好下降目标的任务落实。
一是严格建设用地总量管控。落实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通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倒逼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
二是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利用,加快闲置土地处置,积极推动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和城市土地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三是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工业用地采取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的供应方式,完善土地价租税费体系,发挥价格机制在节约集约用地中的调节作用;
四是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进一步落实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断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发挥标准控制在节约用地中的约束作用;
五是强化供后监管。通过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积极推进闲置土地空间信息化管理、加强重点地块开发建设情况跟踪等方式,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
六是加大创新引领。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中,重点推广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土地复合利用、各类行业和产业的节地技术和模式,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等;
七是夯实工作基础,通过开展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强度考评体系。
此外,官方对5年内各省(区、市)的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的下降目标进行了分解。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十三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的目标下降率为20%;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的下降目标为22%;新疆、西藏则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