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湖北省正式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包括江汉油田、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湖北化肥等138家在鄂企业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
碳排放权交易,即政府通过碳排放总量控制,向企业发放碳排放权配额,规定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上限额度,要求企业对其二氧化碳排放实行总量管理和减排,配额富余的可以卖出,配额需求时可以买进。
目前,我国正进入能源消费迅速增长期,成为碳排放大国,为了进一步节能减排,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国务院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下发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湖北省作为第二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按照相关要求,将省内2010、2011年任一年综合能耗6万吨标煤及以上的138家工业企业,强制纳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首批企业,接受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
去年以来,湖北省发改委邀请第三方核算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对各企业2009年~2011年的这三年碳排放总量历史数据进行核查核算,各企业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了资料收集和提供工作,多次派人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相关政策、量化核查核算方法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认真的沟通交流。3月底,中石化在鄂企业江汉油田、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湖北化肥4家企业收到了省发改委下发的《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分配方案》。
目前,各企业正召集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各单位召开会议,学习《湖北省碳配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和《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分配方案》,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减少电能消耗、减少燃煤使用量、开展“优化运行、降本增效”等劳动竞赛等方法,促进低碳环保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