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5年度
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5〕6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充分发挥国家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工程建设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继续开展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优质工程审定办法(2013年修订稿)》(见附件1)要求,且竣工时间在2011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之间。
二、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结合的方式。请各推荐单位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组织企业申报,并向申报单位发放网络申报卡;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网络申报卡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6日~2015年5月25日,申报程序及使用手册可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方网站查询;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15年4月6日~2015年6月1日,材料要求见附件3。书面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部,过期不再受理。
三、凡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可推荐一名国家优质工程奖突出贡献者,要求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项目主要负责人。
四、报送的申报材料应符合要求,如审查时发现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定(见附件4、5、6、7、8),不再通知补报。
联系人:栾叶君 韩磊 刘军军 张宇翔 孙鑫
电 话:(010)63253410、63253416、63253418、63253417、
63253415
传 真:(010)6325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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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