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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工程建设企业
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信用字〔2015〕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简称“中施企协”)拟从2015年起,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全面推动信用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建立所有会员企业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信息、经营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并将部分非涉密信息向全社会公布。
组织信用评估师对申报企业经营、管理、质量、安全、财务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确定其信用等级。
二、工作程序
(一)资料填报。初次填报企业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填报近三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信息。已参加中施企协信用评价,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也需填报相关年度信息。
填报方法:登录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网址:www.cacem.com.cn),进入右侧“信用体系建设平台”,通过“企业信息资料填报”入口,直接注册后登录进行填报。
(二)信用委办公室对填报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并征求关联协会意见。
(三)组织专家组根据填报信息对企业进行评价,提出初审意见。
(四)信用委办公室组织评价专家组对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信用等级拟定为AAA)的企业安排实地访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信用委审定企业信用等级,在平台公布企业信用信息,授牌推介。
三、工作周期
每年2月至9月进行信息填报。12月份召开推介会,对初次申报或信用证牌到期的企业进行授牌。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所填报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成绩。
(二)中施企协对平台所有在册企业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所有在册企业每年必须通过网络填报企业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拟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连接,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为保证信用平台的正常运转,委托中施企协(北京)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每年收取1500元网络服务费,用于信用平台系统开发、日常维护、改造升级和信息采集处理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    话:010-63253465、63253443、63253445
传    真:010-63253457
网    址:www.cacem.com.cn(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网)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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