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16)5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
一直以来,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在正确指导小组开展活动、客观评价小组活动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保证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地开展,我会决定增补一批优秀的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质量管理小组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二)从事质量管理工作15年以上,高级(含)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级(含)以上诊断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近三年担任过行业、省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
(五)年龄55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高强度的评审工作;
(六)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申报资料
(一)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申报表(附件1);
(二)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三)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诊断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近三年担任行业、省级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证明材料(附相关证明资料);
(五)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背后注明本人姓名)。
以上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拷贝U盘。
三、申报程序
(一)请推荐单位(附件3)按申报资料的要求组织填,推荐名额不限;
(二)请推荐单位进行汇总,填写《推荐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
(三)请推荐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和《推荐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报至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质量安全部。
四、颁发专家聘书
推荐的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审专家需经过统一培训考核(培训考核时间待通知),合格后颁发专家聘书。持聘书可在我会组织的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中担任评委职务。
联系人:韩磊、孙鹤
电 话:(010)63253416、63253419
邮 箱:zsqxzab201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4层
网 址:www.cacem.com.cn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