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度优秀建筑财税论文的通知
中施企协财税字〔2019〕3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推动财税理论创新研究,提高财税管理创新能力,促进建筑企业财税理论成果的推广应用,我会继续开展建筑财税优秀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一)参评论文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及财税改革与发展大局,紧密联系建筑企业财税工作实际,坚持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的。
(二)论文题材围绕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内容,具体选题包括但不限于:减税降费效应分析、投融资管理创新、会计核算管理创新、财务新技术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会计应用、“一带一路”财税管理、财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三)体现建筑财税改革的经验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前瞻性,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论文主题鲜明,论据充分,逻辑缜密,引文严谨,专业术语使用准确,避免工作总结、讲话式的文章。
(五)作者要对论文的原创性负责,严禁抄袭。
(六)已发表、已获奖和未发表的论文均可以申报,论文篇幅限6000字以内。
二、论文申报
(一)参评的论文须填写《2019年度优秀建筑财税论文申报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可从协会官网www.cacem.com.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请论文作者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论文申报表电子版(word版)和论文电子版(word版)发至协会邮箱,对已获奖、已发表的论文,请将获奖证书、发表刊物封面、目录等一起发至邮箱jianzhucaishui@126.com。同时,将申报表和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邮寄到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三、论文评审
(一)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的论文进行初审,并安排专业“查重”机构对未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率”超过20%的,取消参加资格。
(二)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分组评审、打分。
(三)建筑财税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对论文进行评议。
(四)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对优秀论文进行审定,并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四、其他事项
(一)论文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会将选择部分优秀论文在11月份举办的“2019年建筑财税大会”上进行发布和交流。
(三)对未发表过的优秀论文,根据作者自愿,将推荐到《财务与会计》《税务研究》《中国税务》《中国总会计师》等财税类核心期刊上进行发表。
五、联系方式
冷 欣:010-63253461,18641595693
孙 鑫:010-63253415,18610679892
郑求松:010-63253470,13511051209
邮 箱:jianzhucaishui@126.com
网 址:www.cacem.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建筑财税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