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字[2020]19号
各关联协会,有关单位:
为推动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国家优质工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包括境外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符合《办法》要求,竣工时间在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包括工程简介、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创新成果总结和影像资料五部分内容;
三、申报工作采用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过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各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境外工程申报名额不限)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完成推荐工作,并出具推荐函。推荐的工程按质量水平由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连同申报材料一起按时报送至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磊 赵琳
电 话:(010) 63253416、6325342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四层
邮 编:100038
网 址:www.cacem.com.cn
附件:1. 2020-2021年度第一批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20年4月20日